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庆市省级以上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批复
发布时间:2024-07-01 15:22:17
安庆市人民政府:
《关于批准安庆市省级以上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请示》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撤销安庆化工新材料产业集中区(安庆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),将其整体并入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,加挂“安庆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”牌子;撤销安徽桐城双新经济开发区(筹),将其整体并入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;撤销安徽潜山源潭经济开发区(筹),将其整体并入安徽潜山经济开发区;撤销安徽宿松临江产业园(筹),将其整体并入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;撤销安徽望江桥港经济开发区(筹),将其整体并入安徽望江经济开发区。将安徽岳西经济开发区(筹)更名为安徽岳西经济开发区、安庆临港经济开发区(筹)更名为安徽安庆迎江经济开发区、安徽安庆海口经济开发区(筹)更名为安徽安庆大观经济开发区、安徽安庆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更名为安徽安庆宜秀经济开发区。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
二、优化整合后,保留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(安庆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)、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安徽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安徽怀宁经济开发区、安徽潜山经济开发区、安徽太湖经济开发区、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、安徽望江经济开发区、安徽岳西经济开发区、安徽安庆迎江经济开发区、安徽安庆大观经济开发区、安徽安庆宜秀经济开发区。
三、安庆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开发区优化整合工作的领导,按照积极稳妥、有序推进原则,依法依规做好开发区规划修编、产业定位、体制调整、人员安置等工作。
四、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提质提效有关要求,加强指导和服务,协调解决开发区优化整合中存在的问题,促进安庆市省级以上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。
安徽省人民政府
2018年5月29日